斜视手术

首页 » 常识 » 预防 » 慧眼这里是我最喜欢迷失自我的地方
TUhjnbcbe - 2022/11/14 19:33:00

我认识的所有来过纽约的人,对这个城市的态度齐刷刷分成两极:极喜欢,极不喜欢。不喜欢的,无一例外觉得这里脏乱差,这里的人粗暴没礼貌;喜欢的,认为这里奇葩遍地,气场开放,怎么待怎么自在舒服。《北京人在纽约》里天堂和地狱的比喻,大概可以佐证这种两极分化的感情,虽然我没什么共鸣。我听过最煽情的表达是:不管纽约是男是女,我都想跟TA约会,发生点关系;而即使最憎恨的也会同时满含爱意:我恨这座城市,可这里是我最喜欢的迷失自我的地方。

有朋友说,某次深夜坐地铁回家,站台通道里跟在两个穿短裙的纽约姑娘后面,突然间就对纽约有了爱与哀愁,就像某个深夜走在北京的菊儿胡同。我至今没有这样的时刻,我对纽约的爱散落在每日生活的角落里。纽约是第一个真正让我放松下来的城市,一个做什么都不用在乎别人看法和想法的地方。

Excuseme

据说纽约人大概说着多种语言,但走在纽约街头,听到频率最高、最清楚的一句话是:“Excuseme!”这句话传达的意思比“对不起”、“借过”强烈得多,意思是“往边上站站!”“别挡我道!”“快点儿闪开!”尤其当对方提高音量,把重音拉长了放在“me”上。每次听到,我一般不会回头,也不能迟疑,调动所有知觉,准确判断发声方向,然后以最快的速度,在已经非常拥挤的人群里,自觉用力地往边上挪动。熟练自如地在曼哈顿街头穿梭闪躲,是纽约客的必修功课。

纽约街头永远挤满两群人。一群一脸轻松,站在路中间东看西看,是游客;一群目不斜视,见缝插针,在摩肩接踵的人群中匆忙赶路,是纽约客。粗鲁的印象大概部分源自于此,纽约客们永远嫌慢、不耐烦,永远冷漠。

我曾经推着童车跟在一个黑人大叔后面走了一路。大叔以典型的黑人口音大声嚷嚷“哔哔!哔哔!让开!让开!”行人快速闪到人行道两侧,一条畅通无阻的通道铺在眼前,是我在纽约迄今走过的最快最顺畅的路。我向他道谢,他挤挤眼:“我的绝密大招。”

我的艺术家朋友做过一件T恤,上写wel

1
查看完整版本: 慧眼这里是我最喜欢迷失自我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