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民航发〔〕7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广东省年民航招飞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及计划
年度民航在广东省招收飞行技术专业的招生院校共6所,分别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民航大学、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烟台南山学院和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送培单位共5个航空公司,分别是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瑞丽航空有限公司、青岛航空有限公司。
各招生院校和送培单位(下文简称“招飞单位”)飞行技术专业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生条件
(一)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男性,参加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和报名办法按《关于广东省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招〔〕11号)和《关于做好广东省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办〔〕12号)执行。
(二)身体条件和年龄要求:符合《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MH/T—)》及各招飞单位条件要求,学生可参考《报考民航飞行学员身体条件自荐标准》(附件2)。具体身体条件和年龄要求详见各招飞单位公布的简章。
(三)*治条件:拥护*的路线、方针、*策,热爱祖国、品德优良,志愿献身民航飞行事业,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及各招飞单位的标准。
(四)文化条件:高考文化课总分需达到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英语单科满分的60%,且不低于各招飞单位自行确定的单科成绩要求。外语语种限英语。考生需符合各招飞单位在招飞简章中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
(五)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其他条件。
三、招生管理
(一)广东省的民航招飞工作在省招生办公室的直接领导下,统一部署、统一宣传、联合行动,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与各招飞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要有专人负责协调相关工作,各有关中学要成立由学校领导、教导处、年级长、班主任和校医等组成的招飞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校的民航招飞工作。
(二)按照各招飞院校为招飞主体、航空公司深度参与的原则,我省民航招飞工作年在招飞宣传动员、预选初检、招飞体检鉴定、民航航空背景调查等高考前选拔工作,由南方航空公司牵头,各招飞院校和送培单位组成招飞联合工作小组负责实施。
(三)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招飞宣传、预选初检、招飞体检等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相关要求和指引,制定招飞各环节疫情防控方案,落实防疫工作职责,完善预选初检防疫工作流程和处置程序,严谨细致地做好各环节防疫工作,确保参检学生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凡报考民航招飞院校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都须在中学报名,报名时考生要认真、详细地了解相关招飞院校及其对应的送培单位,由考生自主选择招飞院校,参加由招飞单位在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组织的预选初检。预选初检合格的考生参加由招飞单位分别组织的体检并接受背景调查。报考民航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广东省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普通体检、考试和填报高考志愿。
(五)报考民航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在向各招飞单位申请报名同时,必须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