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概况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建于年10月,是新中国自己创办的第一批航空高等院校之一。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年进入国家“工程”建设;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年,成为“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年,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序列。学校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民航局签署协议共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江苏省共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60余年的办学历程中,南航人秉承“航空报国”的办学传统,遵循“团结、俭朴、唯实、创新”的优良校风,践行“智周万物,道济天下”的校训,栉风沐雨,砥砺奋进,不断推动了学校的快速发展。目前,学校已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工、理、经、管、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航空航天民航特色的研究型大学。
我校民航学院(飞行学院)是我国民航高层次人才培养和高水平应用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学科和专业门类齐全,拥有“交通运输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博士后流动站,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设有交通运输、飞行技术、飞行器适航技术以及土木工程四个本科专业,人才培养基本涵盖了民航所需的主要专业。其中飞行技术专业为“江苏省特色专业”、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和“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十余年来,先后为国航、东航、南航、深航、厦航、川航、春秋、吉祥、顺丰、首航、海航等十余家航空公司招收和培养了具有本科学历的民航飞行员余名,是我国民航高素质航线飞行员培养的重要基地。
培养模式
学生通过相关选拔进入飞行技术专业培养。全部培养进程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学生录取至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在校内进行大学公共课程、飞行基础理论和专业课程的学习;第二阶段,派送学生到中国民航局批准或认可的CCAR-部航校进行飞行执照训练;第三阶段,学生完成飞行执照训练后回校继续进行相关课程学习、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理论培训及考试、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学生须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满飞行技术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数(含飞行驾驶技术训练),达到毕业条件者,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颁发飞行技术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招生计划
年我校飞行技术专业计划在江苏省、安徽省、陕西省、山东省、北京市、天津市、浙江省、湖北省、广东省、河北省、重庆市、上海市等十二省市共计招收名左右学生,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教育考试机构公布的年招生信息为准。
招收学生委托培养的航空公司为中国国际航空、中国东方航空、深圳航空、厦门航空、春秋航空、吉祥航空、四川航空以及顺丰航空。
报名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的路线、方针、*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热爱民航飞行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良好的工作态度、服务社会的意识以及团结协作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参加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科类要求为理科(实行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要求,具体以各省/直辖市教育考试机构公布为准),性别要求为男性,外语语种为英语。
4.根据委托培养单位需求,年龄要求在16到20周岁之间(出生日期为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以身份证为准);身高要求-厘米之间,校企合作招飞的送培单位对身高有专门要求的我校予以认可。
5.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C字表)不低于0.1,屈光度(等效球镜)不应超过-4.50D~+3.00D范围;散光两轴相差不应大于2.00D;屈光参差不应大于2.50D;双眼不应经过任何手术;无色盲、色弱、夜盲、斜视、青光眼或高眼压症。
6.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思维敏捷、反应灵活。
7.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普通话交流和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招录流程
报考我校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须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登录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