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想从根本上治理 医闹 ,就应该从法律层面入手,比如将医院法定为公共场所,在刑法第290条中增加一款内容,将1、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的;2、侮辱、威胁、恐吓、殴打医务人员,情节恶劣的;3、围堵、冲击医疗机构和诊疗场所的;4、陈尸要挟或抬尸游街闹事的等严重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定为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则会产生更好的结果。
随着天各一方的时间越来越长,我的思念也越来越深,我很想找一个万籁俱寂的深夜或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把许多心底的惆怅寂寞向你倾诉。
客厅挂什么画好之荷花字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