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视(amblyopia)是眼科临床常见的儿童眼病,年我国重新制定的弱视定义为:视觉发育期由于单眼斜视、未矫正的屈光参差、高度屈光不正及形觉剥夺等引起的单眼或双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相应年龄的视力标准为弱视;或双眼视力相差2行以上,视力较差眼为弱视眼。
根据相关研究认为3~5岁儿童视力的常值最低为0.5,6岁及以上儿童视力正常值最低为0.7。通俗讲就是在孩子视觉发育的敏感期内(6-8岁以内)由于各种原因(如屈光异常、斜视、角膜病变、先天性白内障等)导致正常视觉功能发育受影响,使患儿的矫正视力低于同龄儿童的正常水平。
主要表现是经过正规的验光后,患儿戴镜矫正视力低于正常,而且眼科检查没有器质性的病变。需要注意的是弱视与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近视不同,一般的近视眼戴上合适的眼镜后视力能达到正常水平,而弱视眼戴眼镜后视力也低于正常范围。
斜视性弱视
发生在单眼,患儿有斜视或曾有过斜视,常见于四岁以下发病的单眼恒定性斜视患者,其由于大脑皮质主动抑制斜眼的视觉冲动,长期抑制形成弱视,视觉抑制和弱视只是量的差别,一般为斜眼注射时可以解除抑制,而弱视则为持续性视力减退。斜视发生的年龄越早,产生的抑制越快,弱视的程度越深。
屈光参差性弱视
因两眼不同视,两眼视网膜成像大小清晰度不同,屈光度较高的一眼*斑部成像大而模糊,引起二眼融合反射刺激不足,不能形成双眼单视,从而产生被动性抑制,两眼屈光相并3.00D以上者,屈光度较高常形成弱视和斜视。以至被动性和主动性抑制同时存在。弱视的深度不一定与屈光参差的度数有关,但与注视性质有关,旁中央注视者弱视程度较深,这类弱视的性质和斜视性弱视相似,是功能性的和可逆的。临床上有时也不易区分弱视是原发于屈光参差,还是继发于斜视,此型如能早期发现,及时配戴眼镜,可以预防。
屈光不正性弱视
多为双眼性,发生在高度近视、近视及散光而未戴矫正眼镜的儿童或成年人,多数近视在6.00D以上,远视在5.00D以上,散光≥2.00D或兼有散光者。双眼视力相等或相似,并无双眼物像融合机能障碍,故不引起*斑功能性抑制。
废用性弱视(形觉剥夺性弱视)
在婴儿期,由于上睑下垂,角膜混浊,先天性白内障或因眼睑手术后遮盖时间太长等原因,使光刺激不能进入眼球,妨碍或阻断*斑接受形觉刺激,因而产生了弱视,故又称遮断视觉刺激性弱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