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国家卫健委发布了0至6岁儿童眼保健核心知识要点,其中提出,如果该戴眼镜而不戴,反而会加重近视度数的增长,同时,不恰当的近视矫正行为可能对孩子造成更严重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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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每年带幼儿进行一次眼科检查
国家卫健委称,0-6岁是儿童视觉发育的关键时期,家长要注意观察儿童眼睛异常情况,定期带儿童进行眼病筛查,帮助儿童养成良好的眼健康习惯。
其中,婴儿期(0-1岁)家长若发现婴儿眼睛有脓性分泌物、经常溢泪、双眼大小明显不一致或瞳孔区发白等,应及时就诊检查。健康儿童应当在满月、3、6、8和12月龄进行眼科检查。早产儿易患早产儿视网膜病变,可致盲,必须遵医嘱进行眼底检查。
婴儿视力发育需要良好的环境亮度,白天要保证室内光线明亮;夜间睡眠应关灯。
在幼儿期(1-3岁),家长若发现幼儿视物距离过近、瞳孔区发白、畏光、眼位偏斜或歪头视物、眼球震颤等异常表现,要及时就诊。家长至少每年带幼儿进行一次眼病筛查,筛查异常者应遵医嘱进一步检查确诊,及时矫治,以免错过最佳治疗时期。
需要注意的是,2岁以下幼儿应避免使用各种电子视频产品,户外活动每天不少于2小时。同时,不要让幼儿玩铅笔等尖锐物;避免接触强酸、强碱等洗涤剂。
对于学龄前期(3-6岁)儿童,家长若发现幼儿视物距离过近或眯眼、频繁揉眼、眼位偏斜或儿童自己表述眼部不适,应及时就诊。家长至少每年要带幼儿进行一次眼科检查,儿童双眼视力3岁0.6,4岁0.8,5岁及以上1.0为基本正常,视力若不能达标,或双眼视力相差两行以上,主要是由于远视、散光、屈光参差、斜视或发育滞后等所致,需进一步检查确诊。
不恰当近视矫正可能造成危害
该核心知识要点称,目前,散瞳验光是确定视力异常原因、准确检查儿童远视、近视或散光度数的必要步骤,正确使用散瞳药物对儿童眼睛和身体无伤害。
对于经过散瞳验光后需要配戴眼镜的儿童,应当及时戴镜矫正,帮助儿童解决眼部聚焦的缺陷,使得视网膜成像变得清晰、视力提高。
如果家长不愿意接受孩子戴眼镜矫治,则会延误治疗,严重者会影响孩子的视觉发育甚至会留下终生遗憾。
近视发生的先兆表现是看远处物体比以前模糊,看远处物体时眯眼、频繁揉眼。因此,家长一旦发现异常,一定要带孩子到正规医疗机构进行医学验光,并遵医嘱正确矫正。如果该戴眼镜而不戴,反而会加重近视度数的增长。
确诊近视后应尽可能延缓近视进展,避免发展为高度近视而出现致盲性并发症。不要寄希望于成年后的激光近视手术,激光近视手术不能减少近视并发症。近视无法治愈,不恰当的近视矫正行为可能对孩子造成更严重的危害。
良好用眼习惯谨记“两减一增”
核心知识要点提出,培养良好的用眼习惯,要谨记“两减一增”——
减少电子视频产品使用时间,每次20分钟,每天累积不要超过1个小时;减少近距离用眼时间,做到保护视力三个“20”法则:20分钟近距离用眼后远跳20英尺(约6米)外的景物20秒;增加户外活动时间,每天2小时以上“目”浴阳光的室外活动。户外活动能增加眼内多巴胺释放,从而抑制眼轴变长,降低近视患病率。
此外,读写和握笔姿势,要做到三个“1”即眼睛距离书本1尺,身体距离桌子边缘1拳,握笔时手指尖距离笔尖1寸。同时,还要均衡营养,不偏食不挑食,多吃水果、蔬菜和富含维生素的食物,少吃甜食和零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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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中国来源:北京日报
值班编辑:章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