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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下来,生活就很美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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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城市都有属于它自己的节奏,身处其中的人们也会受到影响,而亦步亦趋地附和它的节奏。从南京到上海已有近十个月,大多的时间活得很慌张,或是忙于找工作,或是紧张而模糊地生活。也许这是初入社会的常态,也许众生大多如此。可是,在某些不被标记的时间里,偶尔也会怀念南京那半年“养老式“的独居生活。

记年5月在南京的某个平凡的休息日

周六的早上,习惯性睡到自然醒。如果前一晚不报复性熬夜的话,醒来的时间大约是八点多。睁开眼之后的半个多小时,是固定和手机温存的时间,等到侧躺的姿势给肩颈和胳膊带来酸痛感时,是该起床了。

洗漱完后,不慌着吃早饭,趁着同住的其室友醒来前把床单和被单洗掉。这个合租三居室房子的公共空间,在周六的上午是独属于我的。洗衣机的声响被闷闷地关在卫生间门后。

之后就是去冰箱里翻找有什么可以做早餐的食材。然而只找到两杯酸奶、半打鸡蛋和一颗生菜。做饭的兴致顿时没了,吞下一杯酸奶,回房间去。

新换的床单总会让人心情愉悦,直接仰面躺在被子上,四肢舒展,轻松自在。胃里依旧有些空,舌尖轻触唇齿之间酸奶未尽的余味,是草莓味的。

轻快的音乐从手机的麦克风传向耳膜,身体也不自觉地跟着律动。曾多次被吐槽是吸血*体质,尽管是白天也习惯性拉紧窗帘开着灯。没有阳光的透入,才有足够的安全感。

伸手在床头的桌子上摸书,翻身将枕头垫在肚子下,手肘撑着身体,翻开到书签的位置。这本《》是上个周开始读的,如今读到约莫三分之一处。这本书的渊源要从高一说起。

那时看到同学桌子上一本书名奇怪的书,叫《1Q84》,出于好奇借来看。那是我读的村上春树的第一本书,被他奇幻的想象力所吸引,也被一些过于露骨的描写所震撼。一本看罢,才知道还有两本,这部小说至今回想起来仍觉精妙。后来得知村上春树这本书是为了致敬《》所写,加上《》也是新闻学的推荐阅读书目,于是就有了我手上在读的这一本。

真正开始读才发现它与《1Q84》的风格截然不同,它描述的是一个绝对集权制的社会,内容很压抑,所以我每次总是读不了多久,要不是压抑看不下去,要不是脑袋昏昏去会周公。才看了十来页,手肘慢慢放平,脸也栽进书页里去了。

洗衣机“滴滴“的声音适时响起,大脑瞬间清醒,合上书,爬起来去晾床单。

忙活完之后,已经接近十点半。肚子也“咕噜噜“地闹起了脾气,该外出觅食了。

五月份的阳光已然强烈,套上长袖的罩衫,戴上大得夸张的渔夫帽,拎起买菜专用的帆布包,还有口罩不能忘,全副武装出门去。

这是个原不知道什么厂的员工宿舍区,集中居住着五六十岁及以上的老人们,住在这里生活气息很浓,周围的物价也很低廉。不到三百米处有个挺大的菜市场,那也是我觅食的重要活动区域。

我习惯性以吃货自居,这丝毫没有夸张的成分。我曾无数次想,如果钱包允许,胃容量允许,而且可以不囤积太多脂肪,我是可以不停歇地吃下去。美食,就是终身理想。

菜市场的分区很明晰,早点、熟食、干货、甜点、蔬菜、肉类,井然有序。这个时间的菜场人已经不多,没有早上和傍晚时那样摩肩接踵的场面。不用精打细算一家人的伙食,也无需费心食材的新鲜程度,悠哉地逛着,走走停停,不一会,手里已经多了五六个袋子。

往回走的途中,看见路边一车大而绿的西瓜,忍不住慢下脚步。刹那间,眼神与卖西瓜的大哥相遇,大哥热情地招呼:“小姑娘吃西瓜不,包甜的!“这下心里的犹豫也打消了,上前在一车西瓜里挑了个身材中等,品貌良好的,指着它对大哥说:”这个,要一半,谢谢!“

半个西瓜的重量在爬楼梯的时候异常明显,咬着牙往上走,解放双手的那一刻忍不住感慨:这就吃的代价呀!

作为对没有吃早餐的补偿,这顿午餐异常丰富。有卤味店的什锦凉拌菜、早餐店的豆花和炸货店的半份鸡叉骨。管他什么早餐午餐,开心就随心所欲地组合,想吃什么吃什么。

一个人吃饭,少不了一部下饭的电影。最近喜欢看欧美的爱情文艺片,轻松又美好。随机打开一个《恋爱假期》,说的是两个失恋的女孩在圣诞假期交换住处后发生的温馨浪漫故事。这样的电影总是能有意外的邂逅,在一系列的巧合和误会之后,迎来一个美好的结局。这不也正是电影这种艺术形式的意义所在吗?演绎出人们投射向往的生活。

吃完饭是要站起来活动一下的,但是考虑到外面现在正是室友们活动的高峰时期,就只好在狭小的房间里踱步。转念一想,收拾换季的衣服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收拾好之后,迷迷糊糊开始午睡。下午睡觉的一大风险就是醒来时会很恍惚,总觉得自己上学快迟到了。清醒后才想起,已经不用再上学。

下午的这段时间也很好打发,随便打开一部看过的电视剧或者综艺,拿出冰箱里的半个西瓜,边看边吃,好不惬意。

大半个下午,都是以蜷缩在椅子上的姿势度过,左腿被右腿压得酸麻。半个西瓜已然被消灭得差不多,肥宅一词果然是有依据的。

不知不觉到了傍晚六点多,透过窗帘缝隙看到外面的天色渐暗。窝了一天,该出去运动运动。

磨刀不误砍柴功,一身运动的行头备齐,出门跑步去。

对于跑步的喜爱我也是后知后觉,起初只是大学时候想减肥的手段而已。后来慢慢发现,跑步是一个放空身心、磨练意志的好方法。重要的是开始迈出脚步那个瞬间的愉悦,还有跑完之后的舒畅,我感受到的运动乐趣大抵如此。

明明是个半路痴,跑步的时候却从来不导航,神奇的是也从来没有迷过路。尽管都是凭直觉向前,后来都能够找回来正确的方向。

回来的路上,给自己做了许久的心理建设,路过那个狭长的小吃街时一定要目不斜视地走过去。然而再坚定的决心,也抵不过各种小吃不断飘来的香味,美食的勾引最致命。

最后的最后,还是没能把持住自己,败倒在了麻辣土豆的面前。不仅没把白天的热量消耗掉,又囤积了新的热量。好吧,谁叫美食不可辜负呢?减肥的事,明天再说吧!

晚风很轻,月光很柔,街市很喧闹,我心很欢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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